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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小綦说法」翻山越岭挣“大钱”,偷渡边境被判刑

近日,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件偷越国(边)境案件。被告人毕某等人怀揣发财梦邀约同伙翻山越岭准备偷渡到缅北,被当地民兵当场查获将其遣返后,法院以偷越国(边)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

案情回顾

被告人毕某在微信上被境外人员蛊惑到缅甸从事虚拟货币、电信诈骗等工作可以获得“高额工资”。于是被告人毕某在收到不非分子事先提供的费用后,邀约被告人傅某、张某等5人结伙从重庆坐飞机到广西南宁后,再乘坐高铁前往云南昆明,之后通过境外人员提供的车辆经过云南省玉溪、普洱、景洪、勐仑等地。



在2021年12月9日21时许,5名被告人进入云南省勐腊县勐腊农场分场八队与小龙哈村交界处(老挝边境)准备非法偷渡出境老挝时,被当地民兵现场查获。


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毕某等人结伙偷越国(边)境,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(边)境罪。结合被告人毕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,以及具有犯罪未遂、坦白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
缅北并非淘金的天堂。近年来,电话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,随着国家对电信诈骗的专项打击,诈骗团伙纷纷转移境外,特别是缅北地区。境外不法人员以所谓的高额工资甚至事先提供费用等手段,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偷渡出境。殊不知偷渡人员一旦出境,有可能面临被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等人身危险。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从我做起,增强法律意识,充分认识到偷渡的危害性。



供稿:刑二庭 罗莉

编辑:审管办(研究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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